从法院出来,天高云淡、秋风怡人。
我叫住赌气要走的林正益。
「如果你还是坚持要离,可以六个月以后再***我。我说得对吗,陈律师?」
小陈就站在我身边,怀里抱着卷宗。
突然被我 cue 到,她精神一振。
「对的,更确切地说,是如果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***的,法院不予受理。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,给双方一定的时间去冷静思考、修复关系或者处理相关事务。」
我笑着拍拍他的肩:「对对对对,处理相关事务。要好好处理哟!」
如果我没记错,当年我妈离婚不过半年,梁梦楚就足月生了孩子。
林正益自以为拿捏住了我,想利用诉讼将我一军,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。
现在可是相当的焦头烂额,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地问道:「丛琳,你到底想要做什么?」
「我想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?」
林正益故作惋惜地叹了口气:「我们已经没有感情了,你心知肚明,又何必苦苦纠缠呢?我们都是成年人,给彼此一点尊严和体面不好吗?」
事已至此,他竟然还想 PUA 我。
可我不是我妈:「尊严和体面能吃能喝吗?能给燃燃好的生活吗?」
「你想要什么我知道,但是如果我不放手,你觉得你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吗?你只有给了我想要的东西,我才会给你想要的东西,你才能得到你真正想要的东西。」
我妈曾经是一个温婉安静又坚韧的女人。
她有着从古至今女性身上强大的精神力量,吃苦耐劳、少言寡语。
面对丈夫的诘难,她多半并不在意。
若实在不喜,也往往选择用沉默代替争吵。
可以说是一个「冷脸洗***」式的女主典范。
以前我很不理解,她为什么要这么委屈自己。
长大以后才渐渐明白,那是因为她爱我。
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我,或许并不符合新时代思想的主张。
她有时代局限性,但是她的爱没有。
可眼前这个张口闭口「东西论」的女人,显然让林正益惊诧。
他已经出离愤怒了,甚至挣扎了半天,最后只说出一句:「你怎么变得这么拜金?娶你我真是看走眼了!」
说话这功夫,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小摩托,跨上去,戴好头盔。
「你还有别的事吗?没事我就要走啦!」
「你等会儿!」
我撑住车身:「干啥?」
「谈谈。」他语气软了下来。
「你净身出户,否则免谈。」
他试图来抓我的手停在半空。
我一拧油门:「拜拜了您嘞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