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候闺蜜要带我去看一个颇有名气的摇滚乐队演出,说主唱帅惨了,票很难弄到。我对摇滚没什么兴趣,一直兴致缺缺。直到路彦上场。他低着头拨弄手里的吉他,额间黑发没打发胶,懒懒散散的发丝拂过...
那时候闺蜜要带我去看一个颇有名气的摇滚乐队演出,说主唱帅惨了,票很难弄到。
我对摇滚没什么兴趣,一直兴致缺缺。
直到路彦上场。
他低着头拨弄手里的吉他,额间黑发没打发胶,懒懒散散的发丝拂过白皙的额头,偶尔露出薄薄的粉色眼皮。
他是在场穿得最普通的一个,只是简单的黑 T 和牛仔裤,却瞬间就成了人群的焦点。
那张脸就是最昂贵的奢侈品。
他掀眼,迷离的灯光映进那双琥珀似的瞳孔里,带着似有若无的笑。
那是我第一次去看乐队演出,带我去的闺蜜和台下的姑娘们都叫疯了,尖叫声几乎要冲破屋顶。
视线扫过哄闹的人群,我们的目光刹那对视,很快他又移开。
那天晚上的歌唱得很好听,可我什么都没听清。
因为那一刻,万籁俱寂,我只听到自己轰鸣的心跳。
下了台,无数姑娘涌去后台去要联系方式,我也在其中。
母胎单身 23 年,那大概是我做得最勇敢的一件事儿了。
路彦来者不拒,当天去要微信的姑娘们一个个都扫了二维码,包括我。
一年后,各路追他的狂蜂浪蝶都败下阵来,只有我还在一直坚持。
不知道是出于同情或是感动还是什么,路彦默许了我和他的关系,我成了他女朋友,一直到现在。
可我知道,在一起这几年,路彦其实从来都没真正喜欢过我。
或者说他也喜欢我,喜欢我的懂事、大度、从不计较
他劈腿被我发现了很多次,但每次只要他给我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借口,我都会原谅他。
他曾经说过很多次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,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我对他好而已。
他也开玩笑说过等哪天他找着真爱了就会甩了我。
这些年我们的关系之所以还能维系,只是靠我一个人的委曲求全而已。
「你答应过我,不会再劈腿了。」
我声音低低的,看着地上那条残破的巴黎世家字母丝袜。
路彦眼底闪过一丝讥诮,丝毫没有要哄我的意思。
「说着玩儿的你也信?」
他勾起嘴角凑近我,把带着薄荷气的烟雾喷在我脸上,眉眼间是全然的恶劣:
「受不了啊?」
「受不了,你可以分手啊。」
这种话他之前对我说过无数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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