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孟锦的小说是《帝姬夜行》,它的作者是孟锦,书中讲述了:骸骨被镇魂珠定了十三年,我魂魄都无聊到要散了。却遇到了被侯府赶出门的真千金。她躺在我的骸骨上,一行行掉眼泪:「我想死,你想活,我们换一换吧。」...
骸骨被镇魂珠定了十三年,我魂魄都无聊到要散了。
却遇到了被侯府赶出门的真千金。
她躺在我的骸骨上,一行行掉眼泪:
「我想死,你想活,我们换一换吧。」
我想不到自己只剩一缕幽魂,还能被人看到。
更想不到,能看到我的人还是侯府丢失的真千金。
半年前侯府接她回府时,路过我这一亩三分地。
马车停在了我尸骸养大的桃树下,猴急的老妈子捂着后庭,蹿进了草丛里一泻千里。
车里落了一个人,正是被侯府找回来的千金孟锦。
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与我四目相对时,顿时吓得惨白。
我死相不好。
朱鹮那个贱人,挖了我的眼珠子,划烂了我那张为沈翀所神魂颠倒的芙蓉面。
连我耍得一手好刀的双手,都被生生砍断扔进了王府后院的鱼池里。
骸骨被钉在这乱葬岗里,我无聊透了。
每天都倒吊在歪脖子的桃树上荡秋千。
阴风一荡,我血淋淋的头,正好落在孟锦面前。
她乌溜溜的大眼睛,瞪得溜圆。
我滴答滴答的无形血正好落在上面。
龇了龇獠牙,我冲她面门吹了口气。
「把你干粮给我闻一口,饶你不死。」
她哆哆嗦嗦掏半晌,才捧出两个冷馒头。
失望至极。
「打发要饭的呢,我要闻好的。那样的。」
我长舌头一伸,指向了不远处的小厮与马夫手里的猪肉干。
她随我看了一眼,继而面色窘迫,羽扇一般的眸子垂了下去,声音细弱蚊吟:
「我还没有认祖归宗,勇毅侯府不养闲人,我的干粮是自己带的。」
我三尺长的舌头,顿住,继而慢慢收了起来。
侯府家大业大,扔出去喂狗的馒头都比她手上的精细。
十几年前我在宫宴上见过那个养女,穿金戴玉,宛若仙童,比皇室公主都不落多少。
那时候的侯府夫人在提及自己丢失的女儿时,还在人前落过泪。
「眼前的慰藉,才免我度日如年。」
可不过十几年,她竟将亲生女儿遗忘怠慢成了这般模样。
不被爱的人,连接她回家都抽不出身来。
我不过躺在树顶上感慨了一下世态炎凉,孟锦就心软了。
「给你!」
她壮着胆子问马夫要了半块被啃咬过的肉干,举在手上,怯怯地连头都不敢抬:
「别哭了。」
「我给你想了办法。」
我一怔,才发现空落落的眼窟窿里又在冒血串。
「我没有......」
啪——
我话还没说完,老妈子的戒尺就穿过我脑袋打在了她的手上。
「做小姐的要有做小姐的规矩,侯府是何种勋贵人家,如何能吃嗟来之食。一块肉干就让你丢尽了侯府的脸面,低贱下作,该罚。」
肉干落地,沾了灰土。
小厮与马夫踩了一脚,叉着腰杵在老妈子两边说起了风凉话:
「就这做派,连小姐院里的翠竹都比不上,还小姐呢。」
「要不是联姻要用人,你以为谁愿意接她?侯爷与夫人五年前就去看过了,嫌她目不识丁上不得台面,就没要。」
「摆小姐势头,也不瞧瞧自己什么来头。刷粪桶长大的孤女,永远洗不掉一身屎臭。」
孟锦攥紧了衣袖,无地自容的头也不敢抬。
三人却越发得意起来,恶语连珠,全是贬低与笑话。
老妈子戒尺上不断落下的规矩,和马夫小厮幸灾乐祸的笑声,好吵。
我又想起了杀人的那些日子。
「你见过人肉秋千吗?」
泪汪汪的孟锦一怔。
「今天你就要见到了。」
我长舌一伸,老妈子被我卷到了桃树上,钳状的树杈卡着她的脖子,我吹一口气,她便扑哧扑哧荡了起来。
「要再快点吗?」
孟锦呆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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